2015年任城区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须知
尊敬的家长:
2015年任城区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将于8月12日开始。现将今年任城区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请适龄入学儿童家长认真阅知并按要求给孩子进行报名。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小学服务区招生办法,规范入学工作程序,严格入学资格审验,确保学校服务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区域
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指2008年行政区划调整前的老城区(即目前阜桥街道、古槐街道、金城街道、观音阁街道、越河街道、仙营街道、济阳街道、南苑街道所辖区域);第二部分是指济北新区部分区域(即洸府河以西、金宇路以北、济安桥路以东、任兴路以南范围内任城区管辖区域)。
三、户口范围
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原市公安局中区分局所辖城区12个派出所(渔山派出所、东门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济阳派出所、越河派出所、太白东路派出所、阜桥派出所、观音阁派出所 、红星东路派出所、运河派出所、红星新村派出所、南辛庄派出所)和原市公安局任城分局所辖城区3个派出所(常青路派出所、共青团路派出所、红星西路派出所)管理的户籍;第二部分是指洸府河以西、金宇路以北、济安桥路以东、任兴路以南范围内任城区管辖区域内居住,由任兴路派出所管理的户籍。
四、各小学服务范围
见附件1。
五、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学校服务区内长期实际居住,具有城区正式户籍,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原则上需户口、房产、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法定监护人所有。具体要求如下:
1.入学适龄儿童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符,应在实际居住地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2.入学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实际居住生活在一起,其父母名下确无房产,可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需提供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3.入学适龄儿童户口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不一致的,以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房产位置为准,在其所属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服务区内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或经商且长期生活居住,需在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现居住(租住)地证明、务工证明(用工合同、单位缴纳的“两险以上”缴费单据或个人在城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经商营业执照等)、居住证(原暂住证)、户籍证明(全家户口薄)、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实际务工(或经商)、参保、居住及居住证办理时间均须满一年(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且同时具备。具体要求见附件2。
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原则上在实际居住地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如服务区内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定点学校(共20所)。因学位有限无法安排入学的,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文件精神,需回流出地就学。
(三)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如现役军人子女、招商有功人员子女、引进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子女等)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使用“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报名、审验、录取。凡今年入学适龄儿童均须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未在网上进行报名的,无法生成学籍。
(一)宣传。8月10日至8月11日,各学校进行招生报名宣传。
(二)报名。
1.8月12日上午8:00至8月15日下午6:00,学校服务区内具有城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所属学校网站、专用网址(http://112.33.0.185:3789)、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运河教育网”( http://www.yhedu.gov.cn/),点击“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窗口,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8月16日上午8:00至8月19日下午6:00,学校服务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所属学校网站、专用网址、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运河教育网”(同上),点击“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窗口,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三)审验。
1.8月16日至8月19日,学校服务区内具有城区正式户籍的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按学校告知时间,携带适龄儿童并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适龄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公安、人社、工商、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助学校复验家长提交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
2.8月20日至8月23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按学校告知时间,携带子女并持现居住(租住)地证明、务工证明、参保证明、居住证(原暂住证)、户籍证明(全家户口簿)、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公安、人社、工商、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助学校复验家长提交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
(四)录取。8月24日至8月25日,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复审后,确无异议的,通过“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或招生学校校内书面公告公布录取结果。
七、相关要求
(一)适龄入学儿童家长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功能将自动关闭),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在网上采集信息过程中或现场审核中将无法通过。
(二)适龄入学儿童家长选报学校一定要按所属服务区学校填报,如果填报学校不正确,将影响孩子正常报名。
(三)不足年龄儿童、超龄在籍学生、虚假信息学生等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不要或无法进行报名,否则出现影响孩子正常入学情况,责任自负。
附件 1.2015年城区各小学招生服务区范围
2.2015年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和需提交证明材料
3.各教办及各小学招生电话
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
2015年8月11日
附件1
2015年城区各小学服务区范围
学校名称 服务区范围
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 东至共青团路,南至太白路,西至古槐路,北至东门大街东段、回龙街、曲坊街、双井街
济宁市霍家街小学黄家街校区 东至古槐路,南至太白路,西至小洸河,北至院后街、洲后街、卫校南校区北路(往西延伸至小洸河夏桥)
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 东至共青团路,南至东门大街东段、回龙街、曲坊街、双井街,西至古槐路,北至红星路;东至杨家坝西街(护城河),南至马驿桥路,西至共青团路,北至红星路
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南校区 东至王母阁路,南至车站西路,西至济安桥南路,北至南池水景园小区北临、鲁商公馆南临、南池公园东和南边沿。临时服务区:东至济安桥南路,南至太白湖区交界处,西至大运河东岸,北至北小庄与济宁华能电厂交接处(此片区为原郭庄小学服务区,该学校正在建设中,在学校建成之前,由东门大街小学南校区临时负责);东至荷花路,南至太白湖区交界处,西至济安桥南路,北至车站西路(此片区为原钢厂片区开发内新建小学服务区,在学校建成之前,由东门大街小学南校区临时负责)
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 东至建设路,南至太白路,西至杨家坝西街(护城河),北至红星路;东至护城河,南至太白路,西至共青团路,北至马驿桥路;东至琵琶山路,南至太白东路,西至建设路,北至海关路
济宁市实验小学任兴校区 东至火炬路,南至任城大道,西至建设路,北至任兴路,包括汇翠园小区、薛口家园、任兴家园、李庄村、警韵之家(小区内河以北区域)
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 东至行署西巷、干体一所西墙,南至红星路,西至小洸河,北至洸河路;东至古槐路,南至院后街、洲后街、卫校南校区北路(往西延伸至小洸河夏桥),西至小洸河,北至红星西路
济宁市永丰街中心小学 东至任城路,南至越河路,西至济安桥路,北至太白西路;东至济安桥路,南至济宁华能电厂(包括电厂)北街,西、北至老运河
济宁市南池小学(原回民小学) 东至王母阁路,南至水景园小区北临、鲁商公馆南临、南池公园东和南边沿,西至济安桥南路,北至越河南路
济宁市运河实验小学 东至济安桥路,南至老运河,西至大运河,北至太白西路;草桥居委(原新华新村)、胜利居委、李楼村、后营村老居民子女以及洗剂厂宿舍、造船厂宿舍、劳教所宿舍、纺机厂宿舍等原单位职工子女;永基城小区
济宁市普育回民小学 东至运河路,南至越河北路,西至任城路,北至太白路;东至牌坊街、土门子街,南至新塘子街,西至运河路,北至解放路
济宁市和平街小学 东至运河路,南至太白湖区交界处,西至王母阁路,北至越河南路
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 东至建设路,南至健康路,西至牌坊街、运河路,北至太白路
济宁市洸河路小学 东至琵琶山路,南至海关路,西至建设路,北至金宇路(不含光明小区)
济宁市洸河路小学谢营校区 东至建设路,南至仙营路,西至共青团路,北至金宇路
济宁市观音阁小学 东至洸府河,南至太白东路,西至英华路,北至红星东路(不含英华路以东的车轮厂职工宿舍)
济宁市十八中小学部 东至车站东路、车站南路,南至太白湖区交界处,西至运河路、土门子街,北至新塘子街、健康路、解放路
济宁市明珠中心小学 东至洸府河,南至红星东路,西至琵琶山路,北至洸河路
济宁市琵琶山中心小学 东至英华路,南至太白东路,西至琵琶山路,北至红星东路;东至车站东路,南至解放路,西至建设路,北至太白东路(不含附中小学部服务区);东至洸府河,南至济荷铁路、水产路,西至车站东路,北至太白东路;英华路以东的车轮厂宿舍
济宁市东阁小学 东至洸府河,南至太白湖区交界处,西至绿地国际城东墙及其延伸,北至济荷铁路;东至济荷铁路、南至济邹路,西至车站东路,北至水产路
济宁市三里营小学 东至绿地国际城东墙及其延伸,南至太白湖区交界处,西至车站南路、车站东路,北至济邹路(包括后营村)
济宁市文昌阁小学 东至共青团路,南至洸河路,西至环城西路,北至金宇路
济宁市兴东小学 东至环城西路、小洸河,南至太白西路、红星西路,西至济安桥路、新华路,北至常青路及其西延伸(不含乔羽小学服务区)
任城实验小学 东至供销路(含南刘庄东区、曹庙小区、富丽华小区),南至金宇路,西至共青团路(含黎寨村)、北至任城大道
任城区李营鸿泰小学
东至洸府河,南至任城大道,西至火炬路,北至史行村、骆楼村、柏行村、林屯村北沿,包括鸿泰新苑、鸿泰名苑、龙翔御苑、名苑康居、紫禁城公寓、北城国际等居民小区
任城区李营五里屯小学 东至共青团路、建设路,南至金宇路,西、北至相关村庄和居民小区,包括李堂村、芦庙村、时庄村、肖汪庄村、五里屯村、曹东村、曹西村、姜楼村、中杨庄村以及罗马假日、晨阳庄园、人文嘉园、凤凰太阳城等居民小区
任城区南张西城小学 吴村、李楼村、西刘村、宋北村、宋南村、宋庄村、杜庄村以及开泰花园、温馨家园、七彩花园、博雅新苑、运河新城等居民小区
任城区南张刘前小学 刘前村、刘后村、东陈村、张庙村、王堂村、杨甄村、杜庙村以及满庄社区(包括满意家园、心酒厂职工宿舍、仁诚雅居、华任尚府等)、振宇批发市场以及亿丰时代广场(东至环城西路,南至常青路,西至济安桥北路,北至金宇路)
济宁学院附属小学 东至共青团路,南至红星路,西至行署西巷、干体一所西墙,北至洸河路;东至建设路,南至红星路,西至共青团路,北至仙营路
济宁学院附属中学小学部 电力二公司、迪尔公司、汽运公司、建筑公司等四个单位职工子女
附件2
2015年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和需提交证明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或经商且长期生活居住,需在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现居住(租住)地证明、务工证明(用工合同、单位缴纳的“两险以上”缴费单据或个人在城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经商营业执照等)、居住证(原暂住证)、户籍证明(全家户口薄)、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城区实际居住证明
在城区实际居住证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且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含一年),应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可提交购房合同、交款凭证)。
2.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房屋且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含一年),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管部门认定)、房主身份证和房产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所租房屋应为住宅,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
二、在城区务工就业证明
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交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须有市区街道“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复印件和参保证明(单位缴纳“两险以上”的缴费单据或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用人单位应在城区,劳动合同期限应距 2015 年 8 月 31 日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保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到 2015 年 8 月 31日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
2.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在城区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工商局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且经营者为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经营日期距 2015 年 8 月 31 日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城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3.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人代码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且法定代表人为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成立日期距2015 年 8 月 31 日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城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4.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且投资人含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成立日期距2015 年 8 月 31 日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城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三、在城区办理居住证(原暂住证)
1.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制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限起始时间距2015 年 8 月 31 日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居住证地址与在城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四、全家户口簿
1.入学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应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保持一致。
2.入学适龄儿童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应在同一户籍上。
五、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1.入学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有效证明。
2.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适龄儿童少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应与全家户口簿相关信息一致。
在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样表)
儿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
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
因父母在济宁市城区工作居住,子女在户口所在地无人监护,需要在济宁市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特此证明
经手人:
固定电话:
___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